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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当局规定大陆配偶首次到台须查梅毒
发表时间:2008-09-26 09:08:03

明年起大陆配偶首次赴台将做梅毒检验,这一规定引发争议。图为大陆新娘抗议台官方欲延长取得身份证期限。

环球时报驻台北特约撰稿人连田报道 海基会网站23日公布台湾“卫生署”9月11日修改“大陆地区人民首次申请团聚健康管理要点”,要求从2009年元旦起,首次来台团聚的大陆配偶都要接受梅毒检查。大陆配偶及人权团体批评,这项做法明显歧视,“太过分了”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据台湾《苹果日报》报道,长期争取大陆配偶平等权利的“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”会长锺锦明不满地表示,马英九先前宣称反对歧视大陆配偶,但台当局这项新规定“基本上就是把大陆人士认定为有性病”,不把大陆配偶与外籍配偶一视同仁,就是歧视。锺锦明认为,当局对婚姻移民应采取一致措施,马英九当局没有经过学者及民间讨论就推出这个非常歧视性的措施,“令人遗憾”。

 

 

“中国人权协会理事长”李永然表示,当局对境外移入的配偶不能有差别待遇,梅毒并不是大陆人才有,当局如果认为“有疾病管制方面的需要”,就应要求“所有外籍配偶都接受检查”。目前担任海基会财经法律顾问的李永然说,事先并不知道这项改变,否则他一定会提醒不能这样做。

——本文章来自大渝网